
发布时间:2026-06-05浏览:689 次
一、项目名称: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无线WIFI及IPTV项目
二、采购方式:湖南乐采云电子卖场竞价采购
三、采购清单
1、采购清单

2、服务期限:三年。
3、付款方式:每年服务期验收合格后付当年服务费的50%,年度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付当年服务费剩余款项。
4、服务地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四、项目建设要求:(以下内容均需满足,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1、建设点位
根据医院现场查勘我院门诊楼(含急诊)、口腔楼、生殖楼、健康管理中心、住院楼、行政楼区域共需要不低于163个无线AP点位。
医院AP点位分布表

2、建设要求
2.1、实现指定区域无死角全覆盖:WIFI信号需覆盖医院(门诊楼(含急诊)、住院楼、生殖楼、体检楼、口腔楼、行政楼)区域,确保无线信号无盲区,基础AP点位根据前期查勘结果,不低于163个。
2.2、运行流畅: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情况,使用动态的网络带宽,基础带宽要求为包含3年千兆上网专线(含固定IP地址),带宽总速上不封顶。支持无线漫游,确保移动终端在移动过程中自动切换接入点,业务不断线,终端用户要能正常使用支付、通讯、短视频、电商等日常应用。
2.3、安全性高:无线网络需具备身份认证功能,支持短信和账号密码等登录方式(短信认证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限制非法终端接入,确保网络安全。
2.4、易于管理维护:无线AP需支持统一管理、下发配置,并实时监控各AP工作状态,方便网络管理和维护,AP可以设置带宽范围。
2.5、覆盖范围:室内区域:信号强度≥-65dBm,漫游切换延迟≤50ms。
2.6、性能指标:整机速率≥3600Mbps,平均时延≤20ms,丢包率≤1%。
2.7、安全与合规:
2.7.1可通过VLAN/SSID划分不同业务网络(如访客网络、医疗专网)。需符合公安部政策要求对公共场所上网流量进行审计、行为审计日志留存≥6个月。
2.7.2合同期内中标方为该无线WIFI网络项目的网络安全责任主体,需符合国家对公共区域WIFI项目所有安全要求,并承担此建设项目的所有网络安全运维及相关安全责任。
2.8、运维:提供维运管理平台7×24小时远程监控及4小时内现场响应服务。
2.9、IPTV服务:住院楼120个IPTV点位,含3年IPTV服务费用,包括电视直播、直播时移、直播回看、视频点播等业务,提供高清播放质量的节目内容。
2.10、服务期满3年后,中标方所投放设备所有权归院方,第四年开始,如双方仍处于WIFI项目合作期,中标方承担本项目合同内及后续服务期投放设备发生故障时的免费更换。
2.1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均由中标方承担。
2.12、其他要求:本项目所使用的各类设备及材料须为全新。
3、参考清单
以下清单仅供参考,中标方须根据医院实地勘察情况及本项目建设要求进行建设。中标方所供产品清单整体应能完全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中的各项性能指标,单项产品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技术参数的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备良好信誉和诚实商业道德。
2、承诺履行国家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材料:
3.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提供技术要求的截图证明文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具体以电子卖场时间为准)
2、采购地点:湖南乐采云电子卖场竞价采购。
七、联系方法
(1)名 称: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2)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车站路128号
(3)联系人:朱先生/刘女士
(4)电话:15007339000
八、公告媒体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官网+湖南乐采云电子卖场竞价网
九、项目要求
1、请供应商根据投标报价一览表进行报价,填好价格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以上品牌参数要求,如由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等问题由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
3、供应商报价则视为已认真阅读以上需求内容,并能完全遵守需求内容,如供应商无法履行以上需求内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取消合作,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包含路费、运输费、安装调试等。
十、结算方式
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按采购方财务规定付款。
十一、响应文件组成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四个部分:(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上传)
1、投标响应声明(见附件1)
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附件2)
3、报价一览表(附件3)
4、售后服务承诺(附件4)
附件1 投标响应声明
致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我方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2、我方承诺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第五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附件3、报价一览表

附件4、售后服务承诺
1、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
十二、售后服务要求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使用。
版权所有: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车站路128号
联系电话:0731-28221326 0731-28209186
中文域名: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公益 株洲市儿童医院.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