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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公示公告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资产盘点清查及条码化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3浏览:1089 次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株洲市妇幼保健院资产盘点清查及条码化项目

二、采购方式: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

、项目地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控制金额98000

五、采购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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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要求和标准

1、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按株财函【2025】11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并且清查后生成的资产条码、资产条数、资产总额符合文件要求且与医院金蝶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相关信息、实物一致,同时负责完成上传到湖南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板块工作,确保数据无误。

2、供应商方全程参与实地盘点,且参与人数不少于4人,并负责所有资产贴电子标签及50万以上资产拍照上传,按时间节点完成。

3、供应商方提供:电子标签、扫码枪、打印机等配套清查资产工具。

4.以上工作要求在30天内完成。

八、报价

投标报价采取总价包干。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响应文件电子版通过竞价附件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具体以电子卖场时间为准)

十、响应文件组成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4个部分:

1、投标响应声明(见附件1)

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附件2)

3、报价一览表(附件3)

4、服务方案(附件4)

附件1 投标响应声明

致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我方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2、我方承诺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第六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附件3、报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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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服务方案

供应商制定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

十一、咨询电话0731-28102251;

十二、本需求最终解释权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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