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0浏览:591 次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文化场景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
三、项目地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四、服务内容:
为扎实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提高儿童就医体验,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秉持儿童优先理念,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获得医疗保健服务更加便捷,看病就医更加舒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照建设指南,按照厉行节约、突出主题的原则,结合医院实际,拟对医院部分诊疗区域进行提质改造,制作文化场景。
1.目标:以“童趣温馨”为目标。
打造儿童友好医院。设计应具有“安全+趣味+舒适+阅读+艺术+自然+科探”等元素。
2.原则:厉行节约、突出主题。
对照建设指南,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按照安全、多元、绿色、可持续原则进行设计改造。
3.主题:健康相伴,童心启航。
关爱孩子健康成长,尊重他们,守护他们,呵护他们,引入“1米高度看医院”的儿童视角,打造便利舒适、趣味多样的就医空间,加强门诊及病房适儿化改造,配备儿童座椅、家庭厕所,设置儿童“游戏角落”、“阅读空间”和“关爱空间”,为儿童提供更加有情感、有温度、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保健服务。
4.具体内容:
五、服务要求
1.本项目包含设计、制作及安装施工一体化服务,供应商应根据服务内容,提供每项服务内容设计效果图。
2.设计内容要求满足儿童友好医院建设要求,设计作品需通过生动的形象来传达医院的文化、人文、理念、专业服务等信息,空间设计融入儿童创意,新颖独特,美观大方,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性,充分体现儿童医院的形象和气质。
3.设计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技术要求及法律法规,以及《儿童医院建设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材料环保等级等要求。
4.报价应包含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包含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管理费、保险费、高空作业费、安全费等一切费用),分项报价,每一项设计内容报单价,按实际实施的数量及面积据实计算。
5.参与竞价的单位需派人与采购单位联系沟通,并到现场踏勘,提出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设计方案经采购方认可后,将现场踏勘回执及设计方案作为附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项目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需免费进行修复处理。
六、项目控制金额:30000元。
七、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广告设计、制作相关资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全部项目设计、制作及安装施工。
九、结算方式
1.项目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后按照医院规定进行付款;
2.中标人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十、其他事项
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院方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十一、报名方式
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电子版通过竞价附件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具体以电子卖场时间为准)
十三、响应文件组成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5个部分:
1.投标响应声明(见附件1)
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附件2)
3.报价一览表(附件3)
4.服务方案(附件4)
5.现场踏勘回执(附件5)
附件1 投标响应声明
致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我方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2.我方承诺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附件3、报价一览表
附件4、服务方案
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
附件5、踏勘回执
现场踏勘回执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需现场踏勘,我方于[实际踏勘日期]完成现场踏勘。通过此次踏勘,我方已了解项目现场状况,将据此编制相关文件。如有问题,会及时沟通。
[公司名称](盖章)
[院方联系人签名]
[具体日期]
十四、咨询电话0731-28102251;
现场踏勘联系人:吴先生18570239736
十五、本需求最终解释权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车站路128号
联系电话:0731-28221326 0731-28209186
中文域名: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公益 株洲市儿童医院.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