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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公示公告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危废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8浏览:895 次

一、项目名称: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危废处置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

、项目地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控制金额:5000.00元/吨,服务期限一年。

五、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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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要求

1.必须是合法的专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具备提供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及外委处置资格及能力。

2.危险废物处置期间一切意外事故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3.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配合医院完成相关工作。

4.中标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医院处置的相关信息,提交到环保审批部门的除外。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特定资质要求

1.具备地级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危废收集、贮存、处置资质,包含HW49(772-006-49)危险废物代码。

2.具有医院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废处置经验;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等,或者提供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公司的合作协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公司投标。

、结算方式

1.服务费按年度支付,每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

2.中标人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十、报名方式

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地点

响应文件电子版通过竞价附件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具体以电子卖场时间为准)。

响应文件组成

未按要求编制文件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5个部分:

1.投标响应声明(附件1

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附件2

3.报价一览表(附件3

4.服务方案(附件4


附件1 

投标响应声明

致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我方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2.我方承诺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第七、八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提供

注:资格审查任意一项为不合格的为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评审阶段。

 

附件3

报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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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服务方案


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

 

十三、咨询电话0731-28102251;

十四、本需求最终解释权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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