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4浏览:177 次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门诊楼、大礼堂仓库屋面防水工程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
三、项目地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四、项目控制金额:155000.00元。
五、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路线和踏勘地点请与采购人进行联系(踏勘人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踏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不能提供原件则提供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不能提供原件则提供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现场踏勘后由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出具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工 18570239856、周工 18570239795;
3.工程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现行材料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采购人对有关材料的品牌要求,且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书、合法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并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确认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上。
4.施工方提供的品牌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品牌要求不低于神洲、东方雨虹、大禹等。
5.施工完成后,采购人将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质量要求
1.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施工完成后,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至合格,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保修要求
1.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施工完成后,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至合格,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特定资质要求
1.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二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十、结算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5%,审核定案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3%为质保金,5年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2.中标人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包括投标方自愿承诺提供的增值服务等相关内容,投标方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在服务合同中另行约定。
十二、报名方式
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
十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电子版通过竞价附件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具体以电子卖场时间为准)
十四、响应文件组成
未按要求编制文件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6个部分:
1.投标响应声明(见附件1)
2.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
4.报价一览表(附件4)
5.服务方案(附件5)
6.现场踏勘回执(附件6)
附件1
投标响应声明
致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我方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2.我方承诺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有效防范医疗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清正廉洁、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院商关系和医疗环境。作为医院供应商,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在与医院的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卫生行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格遵守招投标采购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劳务等事项。同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医院的售后需求,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售后服务。
三、坚决杜绝向医院相关领导、采购部门、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贵重物品、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学术赞助等可能影响公正交易的利益输送;不为医院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严格遵守医院关于供应商管理的各项内部规定,不擅自进入医院限制区域进行产品推销活动;未经医院许可,不私自与医院工作人员联系,不打听、统计药品、耗材、设备的使用情况及相关数据。
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与医院的采购活动,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不进行恶意低价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不接受非医院采购部门确认发出的采购计划,对于医院无采购权限的科室或个人要求我公司送货的,一律不予配送。
七、积极配合医院及相关部门对医疗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隐瞒、不拒绝、不阻碍。若发现医院工作人员存在索贿、受贿等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抵制并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八、若有违反承诺书的内容,贵院有权终止与我公司的所有购销合同和业务往来,并将我公司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同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我公司与医院的业务合作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单位负责人:
业务代表:
承诺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第八、九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提供
注:资格审查任意一项为不合格的为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评审阶段。
附件4
报价一览表
附件5
服务方案
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
附件6
现场踏勘回执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需现场踏勘,我方于[实际踏勘日期]完成现场踏勘。通过此次踏勘,我方已了解项目现场状况,将据此编制相关文件。如有问题,会及时沟通。
[公司名称](盖章)
[院方联系人签名]
[具体日期]
十四、咨询电话0731-28102251;
十五、本需求最终解释权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车站路128号
联系电话:0731-28221326 0731-28209186
中文域名: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公益 株洲市儿童医院.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