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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公示公告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系统维保服务采购询价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5浏览:463 次

为保障我院医用气体系统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满足临床需求,医院拟采购医用气体系统维保服务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提交相关资料。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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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期限:2年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备专业维修服务团队,至少配备产品对应类别的工程师 2名,维修及维保人员需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维修电工证、机械工程师证等证书。

4.具有三年以上医用气体系统维护、维修经验,有保证整套系统正常运行的能力,有良好的业绩和售后服务,有三级及以上医院类似业绩3个以上。

项目要求

1、保修设备在保修期内不限次数提供维修服务,不限数量更换所需更换的配件。

2、医用气体系统每月一次巡回检测,定期检查包括系统基本情况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运行状态检查等。

3、每月进行一次I级维护、每季度进行一次II级维护、每年进行一次III级维护;

4、每年两次大保养;

5、根据院方需要及时进行预防性清洗、养护、维修;

6、紧急故障维修:接甲方故障报警电话后立即响应(不得超过30分钟),并安排工程师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特殊故障24小时内处理(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7、配件保障:乙方须确保无偿提供的配件是全新原装配件,安装完毕后达到该设备运行标准(更换下的配件归乙方所有),不会给设备带来危害。

8、在每年期满时将每年经院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维修记录和预防性保养记录整理成册,装订后交院方保管存档。

9、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院方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事项。供应商工作人员在上述设备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移机等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与院方无关,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10、定期维护保养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等内容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其他维修。定期校准包括设备各项性能、参数及各部件的机械校准和检测。

11、为保障快捷满意的服务,投标人需具备专业服务维修团队,本项目服务工程师不少于2名。

12、供应商每年提供设备相关的专业培训不少于4次。

14、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医用气体的所有安全阀及压力表按标准、按规范送检,并取得检验报告。

15、并协助院方完成中心制氧系统内储气罐的年检与定检等。

五、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资料上传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0日前;

2、报价资料上传方式:电子邮114971132@qq.co,联系人:吴老师 18570239736;

3、有意参加调研的供应商请在截止日期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1、公司基本信息(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从业人员资质);

3.2、报价单(分别报价)、公司联系人材料(法人代表或授权、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3、主要历史成交记录(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六、其他:

1.此次询价仅作为本项目的预算参考。

2.本次询价均包含产品运输、调试、安装费、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全部可能发生的费用。

3.须踏勘现场请自行安排。

 

                               后勤保障部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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