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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株洲市儿童医院

公示公告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高低压配电房设施设备检验检测及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5浏览:511 次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在湖南乐采云电子卖场进行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高低压配电房设施设备检验检测及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湖南乐采云电子卖场竞价

、项目地点: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控制金额:79000.00元。

五、项目内容

1.10kV配电设备预防性试验

2.0.4kV低压配电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

3.对备自投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及维护,保障整改以下问题:

3.1 AA8出线柜-8住院楼3-6F医疗抽屉开关接入双电源柜;

3.2 AA11出线柜-6住院楼7F医疗抽屉开关接入住院楼3-6F医疗抽屉开关;

3.3中心配电间#01AA1进线柜出现无故跳闸;

3.4住院楼消防井电缆存在发热现象;

3.5备用发电机电缆裂开,存在漏电短路起火隐患。

六、服务要求:

1.高低压配电设施预防性试验试验标准:依照国家相关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和《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执行。

2.响应与保障:要求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能迅速反应,进行应急处理,并约定2小时到达现场的时间。

3.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路线和踏勘地点请与采购人进行联系,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现场踏勘后由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出具踏勘证明。

七、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特定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从事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的单位,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认可的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四级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施工和作业能力。

3.专业人员配备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结算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9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10%为质保金,1年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2.中标人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其他事项

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包括投标方自愿承诺提供的增值服务等相关内容,投标方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在服务合同中另行约定。

十一、报名方式

通过湖南乐采云电子卖场竞价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地点

响应文件电子版通过竞价附件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11月12日具体以电子卖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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